4月15日晚上19:00,我院研究生專業課程《體育政策與法規問題研究》課堂嘉賓講學支持計劃講座第二場在沙河校區東區主教301舉行。中國體育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市法學會體育法學與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生兼職導師劉巖,受邀為我院2018級研究生做了“北京奧運會、冬奧會的法律實踐”為主題的學術講座。

劉巖會長以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的主體與基礎作為切入點,區分了狹義奧運會和廣義奧運會🗞,講解了奧林匹克大家庭的定義與奧林匹克法律事務中最重要的基石。隨後,介紹了中國在全面開創奧林匹克法律實踐背景以及從三個方面分析北京奧組委法律工作中的特點★。此外🏖🧑🏿🎓,劉巖會長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奧組委法律事務部的工作進行了回顧以及對北京奧組委在合同風險防範、管理流程把控等方面與同學們進行了分享。劉巖會長強調⚇,北京奧組委在合同中不僅重視商務安排、知識產權約定,同時也很重視社會責任,要求合同的相對方在環保、勞動等方面遵守法律法規和國際規則。
關於北京奧組委如何保護其知識產權等相關話題🤽♂️,劉巖先生分別從組委會知識產權工作要點🔷、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來源、組委會知識產權的分類和組成🙆♀️𓀁、以及奧林匹克標誌等幾方面做出了闡述。重點分析了如何有限度地許可贊助企業為商業目的使用奧運會知識產權、區分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和隱形營銷方面的問題🤞🏿。隨後,劉巖會長針對奧運會立法的主要成果舉例作了介紹🕜🧬。
最後,劉巖會長就奧組委爭議解決問題,奧運會中以國際體育仲裁庭作為體育仲裁機製🪂,以國內外仲裁機構作為民商事仲裁解決機製,以及奧組委在法院的訴訟情況進行了分享🦣🧑🏼。並且從法治角度探討了北京冬奧會的籌備與組織工作👮🏼♀️,鼓勵同學們加強法治冬奧的學術研究💁🏽,積極推動法治冬奧研究成果轉化為法治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