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進一步理順我校教師長期(三個月及以上,下同)出境訪學(含學習、研究、攻讀學位或進修,但不含經學校審批的學術休假)派出流程,進一步規範相關程序,保證教師出境訪學的順利派出,現將我校教師長期出境訪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師對照以下兩種情況在行前辦理相關手續
(一)國家留學基金委全額資助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及學校配套資助項目錄取的教師
1、獲資助教師將錄取文件復印件提交至本人所在單位留檔保存,留檔有效期至該人員回國報到日🧑🏼⚕️。該教師所在單位根據錄取文件協助人事處師資科(辦公樓414,下同)辦理其出境訪學行前手續。
2、獲資助教師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要求辦理保證金🪳、簽證及機票預訂等手續👩🏻🦲。如需開具辦理簽證相關證明可到人事處師資科辦理。
3、獲資助教師確定出境訪學具體日期後,務必至人事處師資科簽訂《意昂4体育教師出境學習(研究)協議書》,該協議一式三份,由出境訪學人員、出境訪學人員所在單位及人事處各執一份☑️。
(二)申請自費或對方付費長期出境訪學的教師
1🦹🏽♂️、教師個人獲得對方院校邀請函或錄取通知後向所在單位提出研究或學習申請,所在單位出具審批意見(需單位負責人手寫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教師登錄人事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並填寫《意昂4体育教師出境訪學審批表》,經科研處、教務處審核後,連同個人申請🚣♂️、單位審批意見、對方邀請函或錄取通知復印件提交至人事處師資科。
3、人事處審批同意後,申請教師可辦理簽證及機票預訂等相關手續。
4👍🏼、確定出境訪學具體日期後,申請教師務必至人事處師資科簽訂《意昂4体育教師出境學習(研究)協議書》,該協議一式三份🤾♂️,由出境訪學人員🫀、出境訪學人員所在單位、人事處各執一份。
二、按期結束訪學活動的教師應盡快到人事處辦理到崗的相關手續,並憑護照的出入境記錄確定實際出入境時間。
三、根據我校相關規定💼,境外訪學教師行前及結束後應當辦理相應手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出境屬於擅自離崗行為,由此引起的以下後果由教師個人承擔:
(一)教師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出境訪學經歷,在職務晉升👐🏼、崗位考評等方面不予認可;
(二)未及時扣除的工資及崗位津貼等按照學校規定予以補扣;
(三)在師德師風評價🚴🏼♂️、評獎評優等方面的其他後果🤳🏼。
四🤸🏻、請各教學研究單位充分重視本單位出境訪學教師的管理工作,規範出境訪學教師行前及復崗或歸校的相關工作💇🏽♀️,進一步提高教師出境訪學質量,以全面提升我校教師的整體素質和科研水平✊。
來源:人事處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