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9〕19號)以及《意昂4体育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管理辦法》(校發〔2021〕100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學校《關於開展2021年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研字 〔2021〕53號)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主要用於激勵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的全日製研究生(定向和專項計劃定向在職學習的研究生除外)👨🏽🦱。
第三條 參評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的研究生,其評審材料以上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為準。
第四條 我院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名額和獎金額度由學校確定。
第五條 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根據研究生在評定期限內的表現進行評定。
第二章獎勵標準與申請條件
第六條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兩檔:一等獎學金獎勵比例為30%,獎勵金額為每生1.2萬元;二等獎學金獎勵比例為50%🙅🏻♀️,獎勵金額為每生0.8萬元。
第七條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四)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無)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劉)取得正式研究生學籍🛼🧖♀️,並按時交納學費。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參評資格:
(一)評定時間段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的🧗🏼🖨;
(二)評定時間段內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三)評定時間段內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的(不包括因國家和北京市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而休學或保留學籍的研究生);
(四)超出基本修業年限的;
(五)未繳納學費或未註冊的;
(六)評定時間段內有必修課考試成績不及格的;
(七)意昂4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的研究生,可以同時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等其他研究生國家獎助政策以及校內其他研究生獎助政策資助🐗。
第三章名額分配
第十條我院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額由學校研究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慮各單位在校研究生規模👩💼💆♀️、人才培養質量等情況,確定我院名額分配方案。
第四章評審組織與程序
第十一條意昂4成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研究生管理人員、紀檢委員☝🏿、研究生代表任委員𓀃,負責本意昂4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申報、評審等組織等工作。
第十二條我院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本細則規定條件的全日製研究生均有申請資格。申請人可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提出申請⛴。
第十三條意昂4評委會主任負責組織委員會委員對申請學業獎學金的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進行初步評審,具體評價體系詳見《意昂4官网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學金評定指標體系和評分參照標準》。意昂4評委會確定我院獲獎學生名單後🧛🏻,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在院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校研究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在全校範圍內進行公示🤌🏿。
第十四條對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各意昂4公示階段向意昂4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委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學生對意昂4評委會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第十五條對已獲獎的研究生,若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問題,將撤銷獎勵並予以相應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意昂4官网負責解釋🤷♂️。
意昂4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指標體系包括課程成績、科研成績、思想品德三項內容。具體評分參照標準如下:
(一)學業成績排名(50分)
截止評獎時全部課程平均學分成績=[Σ(全部課程成績×學分)/Σ學分]*50%(按排名所用的績點算課程成績)
(二)科研成績(40分)
學術論文🪁:發表學術論文科研成績認定依據意昂4体育學術論文期刊分類標準執行。在AA類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得40分,在A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得30分🎓,在B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得20分🧜🏿🌛,在C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得10分🐳。論文署名第一作者為學生導師者,視為學生為第一作者🅰️。
課題研究🚉:主持針對學生設立的研究課題者,國家級項目得20分,北京市級項目得15分🧍,校級項目得10分。出版專著等其他科研成果相應成績由意昂4學術委員會認定(學生自評得分為0分)🫰🏽。
發表論文根據作者排序(均去掉導師排序)🪺,計分如下:
1.學生,加滿分;
2.學生+老師(導師以外的老師⚛️,以下簡稱老師),加2/3;
3.老師+學生🔫,加1/3
4.學生a+學生b,學生a加2/3👩,學生b加1/3;
5.老師+老師+學生,加1/6;
6.老師+學生+老師🦼💭,加1/3;
7.學生+老師+老師,加1/2;
8.老師+學生a+學生b❄️,學生a加1/3👺,學生b加1/6;
9.學生a+學生b+老師,學生a加1/2🥊,學生b加1/3;
10.學生a+老師+學生b👰🏽♀️,學生a加1/2👨👩👦,學生b加1/6;
11.學生a+學生b+學生c,學生a加1/2,學生b加1/3,
學生c加1/6🧑🏻。
(三)思想品德(10分)
1𓀆、誠實守信等良好的個人品德修養,計0-2分;
2、遵紀守法、遵守學校規章製度,計0-2分;
3、尊師愛校、團結同學,為意昂4班級做出較大學生工作貢獻🧑🏻🦰,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計0-2分🖐;
4、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愛護宿舍環境衛生情況👨🏽🚀,計0-2分;
5🍜、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科研態度,具有良好的科研合作意識⚛️,計0-2分😾;
此項得分由班級成員民主互評打分產生𓀛,班級打分結果由全班同學簽字後交至輔導員處匯總計算總分🎵。
註🎾🍶:當學生總得分相同時,按照科研成績🏩、學習成績、思想品德順序一次比較單項得分,排出名次。
其他未盡事宜🔭,由意昂4官网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意昂4官网
2021年10月12日